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户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广西龙州百年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崇左市龙州镇独山东路88号百年红木文化城13号楼08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崇左市龙州镇独山东路88号百年红木文化城13号楼08号房产。
权属情况:产权证号:桂(2024)龙州县不动产权第0000526号;登记权利人:广西龙州百年实业有限公司;房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产规划用途: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21.1㎡,权利性质:出让;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状况为准。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保留价仅包含该不动产的自身价值,不包括该不动产中的装修装饰、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构筑物及附属物品;
2、本拍卖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2023)桂0202执4186号;(2023)桂0202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采取定向询价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为1282660.65元。本院依照拍卖相关规定酌定变卖起拍价为718291.00元。
四、通知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通知
被执行人:已通知
五、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无人主张
六、竞价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变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至2025年2月7日上午10:00止(以淘宝网竞价时间区间为准,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变卖起拍价:718291.00元,变卖预缴款718291.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竞价规则: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24小时内无人竞价,变卖即成交。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非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变卖保证金、变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号: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龙城支行,户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10500138982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尾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变卖成交且交纳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变卖预缴款及变卖余款交纳凭证、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八、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但本院不提供按揭贷款服务,需要按揭贷款的,请自行提前向相关贷款银行进行咨询确认。
如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分行,咨询电话:0772-2803631,0772-2835087。联系人:黎经理17877209916。后应于7日内向本院提交延期交纳变卖余款的申请。变卖余款应确保在成交后30日内缴纳完毕。
九、变卖财产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或其它费用及承担方式: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本公告税种、税率、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产权转移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如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转移时为原产权人垫付税费的,应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裁定书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相关税费的缴纳材料及凭证申请退还。逾期提交的,本院将不再负责处理税费垫付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拖欠的物业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咨询核实,并计入竞买成本。
十、变卖标的物展示时间与方式:变卖标的物已经通过视频或照片方式展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看视频与照片,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若意向竞买人需要实地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联系本院工作人员朱杰(联系方式:13659663837),看样时间根据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意向竞买人根据视频或照片了解的标的物情况,视为对本标的物所存在的已知和未知情况的确认,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税务机关、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无需任何佣金,除法律规定需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费外,买受人无需向法院支付任何费用。如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法院举报。
十一、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除变卖公告已披露的情况之外,竞买人应自行对变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或缺陷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承担竞买风险,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缺陷保证责任。本院对交付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变化、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上述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买须知,变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柳州市高新五路8号
咨询电话:0772-2691523招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72-2691547(执行局)
财产处置组联系电话:15277216810朱助理
淘宝客服电话:400-822-2870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交纳拍卖余款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保证金及拍卖余款交纳凭证、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及更名】本院在收到买受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确认拍卖款项到账后,裁定确认成交。如需有关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协助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待本院向产权登记管理部门送达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再通知买受人领取有关裁定进行具体办理。
本院不负责处理不动产上的户籍问题以及不动产上的水、电、煤等用户名的变更手续,能否办理户籍变更以及用户名变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拍卖标的物的实物交付】实物交付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要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的,可能导致交付延迟。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也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交付过程需要一定时长,如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期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
十二、【拍卖的中止或撤回】在竞价程序中,本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地址确认】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72-2691254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或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0772-2691523
看样咨询电话:13659663837